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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在看|跨越一甲子 “枫桥经验”历久弥新
发布时间:2023-09-29 14:29:35

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“枫桥经验”20周年。

9月20日,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到绍兴市诸暨市枫桥镇,重温“枫桥经验”诞生演进历程,了解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创新发展情况。

9月28日,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决定》。

《决定》不设章节、只列“干货”,梳理归纳主要有五大内容。

指导思想: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;坚持党的领导,坚持群众路线,不断凝聚工作合力,做到系统治理、依法治理、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。

目标: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,推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示范区、法治中国示范区,高水平服务保障我省“两个先行”奋斗目标。

工作举措和实现路径: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,完善基层社会治理“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”机制,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。

实践特征:紧紧围绕“群众唱主角,干部来引导,德法加智治,有事当地了”的新时代实践特征。

各方职责义务:对人大及其常委会、行政机关、监察机关、司法机关等的职责作了规定,强调“一府一委两院”要依法行政、依法监察、公正司法,保障决定的有效实施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监督,推动本决定的执行和落实,引导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,充分运用好代表联络站平台载体,发挥好代表作用。

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“枫桥经验”,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。

60年来,“枫桥经验”从“发动和依靠群众,坚持矛盾不上交,就地解决,实现捕人少,治安好”,发展为“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,在党的领导下,充分发动群众、组织群众、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,做到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,在实践中形成了“群众唱主角,干部来引导,德法加智治,有事当地了”的新时代特征。

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。

2003年11月,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“枫桥经验”40周年暨创新“枫桥经验”大会上,对“枫桥经验”的意义、内涵、特点作出过深刻论述,并极具前瞻性地部署建设平安浙江、法治浙江。

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,进一步强调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‘枫桥经验’的重大意义”,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指明前进方向、提供根本遵循。

时隔20年,总书记再次来到枫桥。这向全党传递出一个鲜明的信号,就是继续推动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实践推广,夯实“中国之治”的基层基础。

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路子走下去,一任接着一任干、一张蓝图绘到底。现在的浙江,治理理念上,已经从社会稳定为主,转为社会全面进步;治理主体上,已经从一元治理转为多元治理;治理方式上,已经从传统治理转为数字治理,各方面工作都体现了总书记强调的“自律和他律、刚性和柔性、治身和治心、人力和科技相统一”。

跨越一甲子,“枫桥经验”历久而弥新。

开启新征程,“枫桥经验”必将薪火相传,续写新华章。


来源: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  作者:   编辑:钟一鸣